2023年1月16日發布了《關于龍巖文旅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權屬企業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現對原公告第三章(招聘程序)第一條(公開報名)第7點(應屆畢業生擇優加分條件)補充公告如下:
(一)601崗、701崗、801崗任職資格條件設定:應屆生可報名,不作工作經驗要求。為體現公平公正:1.當上述崗位報名人員均為應屆生時,應屆生擇優加分按原公告規定執行;2.當上述崗位報考人員暨有社會報考人員又有應屆生時,應屆生不作擇優加分。
(二)勞務派遣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設定為“應屆生可報名”的。1.當報名人員均為應屆生時,應屆生擇優加分按原公告規定執行,加分分值計入應聘人員折算成百分制后的面試原始成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2.當報考人員暨有社會報考人員又有應屆生時,應屆生不作擇優加分。
(三)201崗任職資格條件設置為校園招聘,擇優加分按原公告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巖文旅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龍巖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龍巖文旅匯金發集團有限公司
龍巖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